南京医科大学职工舞蹈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 2009-04-20 浏览次数: 355
 
南京医科大学职工舞蹈协会
会 长:王丽雅
副会长:李珊 袁霞
教练:张志刚 阎丽萍
秘书:皋霜枫
协会宗旨:增强体质 增进友谊
 
 
 
协会章程
1、凡属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组织活动;
2、每周活动一次,时间暂定于周三下午4:00-5:30,地点为五台校区西苑大学生活动中心;
3、每人每年缴会费10元,用于外请老师,外出比赛车费、餐费、饮料费等;
4、每年组织1-2次大型活动,如选拔参加学校团拜会或外出表演;
5、每年年终开全体成员大会,总结工作及汇报协会会费使用情况;
6、一年中不参加一次活动者视为自动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