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根据《南京医科大学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实施细则》,现就评选我校2012-2013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三育人”先进集体
(1)先进集体须是我校的教研室、实验室、科室等基层单位。
(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3)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三育人”工作,有较强的育人意识和较好的育人氛围,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育人活动,成绩突出。
2.“三育人”先进个人
(1)以学生为本,德才兼备,工作成绩突出,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2)具有明确的育人目标,在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中能做到热爱学生、热爱本职工作、廉洁奉公,为构建幸福校园做出显著成绩。
(3)在工作中言传身教,诲人不倦,为人师表;严格管理、热情服务。
二、评选办法
1.校本部
(1)以分工会和直属工会小组为单位总结“三育人”工作经验,民主推选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报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批。
(2)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本单位“三育人”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推荐名单上报校工会。
(3)各分工会和直属工会小组满100人的可推荐先进集体1—2个,不足100人的可推荐先进集体0-1个;先进个人推荐名额按本单位人数的2%(少于50人的分工会按50人计)计算,名额如下:
基础医学院分工会 6人 公共卫生学院分工会 2人
口腔医学院分工会 4人 临床分工会 1人
药学院分工会 1人 护理学院分工会 1人
医政学院分工会 1人 外国语学院分工会 1人
康达学院分工会 1人 体育部分工会 1人
机关分工会 3人 教务处分工会 1人
财务处分工会 1人 资产管理处分工会 1人
后勤管理处分工会 1人 图书馆分工会 1人
康达总公司分工会 1人 后勤服务总公司分工会 1人
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直属小组 0-1人
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小组 0-1人
国际教育学院直属小组 0-1人
研究生院直属小组 0-1人
2.附属医院(仅限承担临床医学专业四年级教学的单位)
各附属医院只推荐 “三育人”先进个人并参照其条件自行评选。推荐名额如下:
第一附属医院 6人 第二附属医院 2人
鼓楼临床医学院 1人 附属南京医院 1人
第四临床医学院(含附属脑科医院、附属南京儿童医院、附属南京妇幼保健院、附属眼科医院、附属明基医院、附属肿瘤医院、附属友谊整形外科医院) 3人
无锡临床医学院 (含附属无锡人民医院、附属无锡第二医院、附属无锡妇幼保健院、附属无锡精神卫生中心、无锡市传染病医院) 3人
附属常州第二人民医院 1人 附属淮安第一医院 1人
附属苏州医院 1人 附属杭州医院 1人
附属上海松江中心医院 1人 附属江宁医院 1人
上海十院临床医学院 1人
3.学校“三育人”领导小组对所推荐的名单进行审议,按照差额评选的办法,从中确定“三育人”先进集体8个,先进个人50名,并从先进个人中推选出10名成绩突出者作为“三育人”标兵(推选比例为校本部7人、附属医院3人),报学校党委审批、表彰。
三、申报要求
1.上报时间:2013年12月16日
2.上报材料:将《南京医科大学“三育人”先进集体申报表》、《南京医科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申报表》(电子版下载地址:校工会网页http://gonghui.njmu.edu.cn/公告栏)纸质材料1份报校工会(五台校区行政楼20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会邮箱gh@njmu.edu.cn。
3.材料要求:填写《申报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内容不少于1000字,以便将当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选编成册。
4.联系电话:86862623;86862980(校工会)
中共南京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3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