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苏工办〔2015〕22号文件《关于推荐评选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的通知》精神,江苏省总工会决定在2015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分别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此次我校可推荐1个单位申报江苏省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现就我校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
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一线基层集体和岗位(学科组、年级组、教研室、生产班组等)。具体标准可参照苏教科工﹝2010﹞20号文件规定(附件1)。
二、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评选主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职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请各分工会和直属工会小组在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精心组织、认真总结先进集体事迹,积极推荐先进集体典型。已获得省工人先锋号的单位,原则上不重复申报。每个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限报1项。
三、上报材料时间
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2015年省工人先锋号推荐集体基本情况简介表》(附件2),于3月11日(周三)下班前将《简介表》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h@njmu.edu.cn(相关文件和表格可在工会网页公告栏下载)。
附件1:《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和在宁部属科研院所中广泛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doc
附件2:《2015年省工人先锋号推荐集体基本情况简介表》.doc
南京医科大学工会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