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教代会各代表团:
为全面落实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目标,更好调动教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凝心聚力夺取疫情防控与学校发展双胜利,现向全体教代会代表集中征集2020年教代会提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范围
提案要在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切合学校实际情况和职责范围提出问题。提案内容重点围绕2020年学校工作要点,深入一线调研、精心提炼总结,可涵盖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服务师生、校园文化与环境、其他校务等方面内容。
二、提案要求
1、教代会代表应在广泛听取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就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提出提案,提案应注重调查研究,力求情况准确。
2、代表在撰写提案时,需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在“可用应用”中点击“智慧工会”进入电子提案系统提交提案(具体步骤说明见附件),要写明案名(即题目,须简单明了点明提案要求解决的问题)、提案栏需写明案由内容(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建议措施。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3、提案应“一事一案”,由一位代表提出、三位或三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每位代表的提案和附议提案数额不限。
4、各代表团应高度重视提案工作,认真组织代表调研和撰写提案,每个代表团本年度提交有效提案数不少于3个。
三、提交时间
请于2020年10月15日前登录电子提案系统提交提案。
四、办理流程
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立案后,提交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再转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接到提案后,一般应于两个月内提交办理意见;最后由提案人在提案系统中对办理意见评分,反馈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第八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二○二○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