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教职工办理自愿参加免费疫苗保险、新冠保险保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30 浏览次数: 3454

各分工会:

为保障教职工身体健康,提高抗风险能力,经与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接洽,现为我校教职工提供免费疫苗保险、新冠保险保障,详情通知如下:

1.保险内容介绍

(1)疫苗保险(含新冠疫苗),保险金额30万元,保障期间一年。员工在保险期间内,因疫苗(含新冠疫苗)接种导致的异常反应身故或伤残,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最高给付保险金30万元;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发生的医疗费用在1000元内予以报销;

(2)新冠保险,保险金额10万元,保障期间一年。员工在保险期间内,因乘坐轨道交通(火车、地铁、高铁)、运营车辆(含网约车)、驾驶或乘坐私家车导致的身故、伤残、烧伤,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最高给付保险金10万元;因乘坐私家车导致的意外伤害在医院住院治疗,按4天免赔、100/天的标准给付住院津贴;以上责任拓展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引起的身故、住院津贴责任。

2.承保单位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3.保险费用

免费

4.可参保人员

南京医科大学全体教职工

5.参保登记方式

该保险为自愿参加,请各分工会按照附件格式汇总填写自愿参保教职工信息,于810前以分工会为单位将《参保教职工信息登记表》发送gh@njmu.edu.cn,自愿参保的教职工后期可以通过关注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健共享计划公众号,确认相关保障。

如对保险事宜有疑问,可详询泰康公司联系人:史红云13915984663

附件:参保教职工信息登记表.xlsx

 

南京医科大学工会

202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