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大病医疗互助金补助的流程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章程及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3月将受理互助会会员上一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发生的医疗费补助申请。
    1、申请集中接收时间:每年寒假开学日—3月15日;
    2、申请时须填写《大病医疗互助金补助申请表》(可在工会网页下载),并提供校门诊部出具的《南京医科大学职工自付医疗费证明》;
    3、每年3月下旬召开大病医疗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上一年度补助金申请,确定补助金额。
    4、会后电话通知申请人至工会领取补助金发放凭证,申请人凭此凭证至学校财务处领取补助金。
    5、如会员病故,家属可凭校门诊部出具的《南京医科大学职工自付医疗费证明》即时到工会办理补助金申请。